当前已进入秋冬季节,这是影响空气质量因素最多的季节,也是一年之中防治大气污染最重要的季节,对全年空气质量起着决定性作用。山东省印发《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综合工作方案》。启动省级环保专项督察,打响蓝天保卫战。目前,已进驻临沂开展省级环境保护专项督察。
据介绍,全省17个设区市,划了7个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济南市、淄博市、济宁市、德州市、聊城市、滨州市、菏泽市。10个非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青岛市、枣庄市、东营市、烟台市、潍坊市、泰安市、威海市、曰照市、莱芜市、临沂市。
督察时间分批进行,10个非传输通道城市:2017年10月18日一2018年3月16日。
本次采取三周督察一周巡查,督巡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17个设区市进行5轮次督导检查,省环保厅将适时对有关市开展约谈式、机动式、点穴式省级环境保护专项督察。
要求,10个非传输通道城市在巡查过程中发现10个及以上新问题或5个及以上未按要求完成交办问题整改的,建议由所在县(区)约谈问题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发现15个及以上新问题或10个及以上未按要求完成交办问题整改的,由省厅约谈所在县(区)的主要负责人;行政区域内被约谈的县(区)达到3个及以上的,由省厅向省政府提起对相关市政府约谈申请,并建议有关部门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中失职失责行为启动问责。
我市积极展开各项治污行动
工业污染治理方面:工业企业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全力完成治理任务。包括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无组织排放治理。燃煤锅炉清零,对燃煤锅炉、茶水炉、经营性小煤炉、煤气发生炉继续开展全面排查,逐一登记,建立管理清单和台账。对市辖五区已改造超低排放的10吨燃煤锅炉以及兰山区鲁南制药、三维油脂以及高新区绿茵工贸等对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大的企业燃煤锅炉制定拆除改造计划,按期完成拆除或改造。对已完成电、气或超低排放改造的,要定期抽检,严禁私自改造燃用其他燃料;超标排污的,依法严格处罚,落实按日计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改等措施。采暖期前,依法拆除或封存全市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逾期仍然使用的,对所在县区实施区域限批。
“散乱污”企业整治:强化镇街、村居责任,对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本着“先停后治”的原则,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分类取缔整改。10月1日起,“散乱污”企业未按要求取缔的,由县区、开发区按照职责分工,对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散乱污企业集群,要实行整体整治,制定总体整改方案,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的要求,同步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企业升级改造。
重污染天气应对:尽快完成各县区、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企业应急操作方案的修编。预案及方案要突出操作性,尽可能采取企业或生产线停产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确保颗粒物、VOCs在蓝色预警期间减排5%,SO2、NO2、颗粒物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时减排比例分别达到10%、20%、30%以上,VOCs减排比例达到10%、15%、20%。
工业污染治理:采暖期(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水泥企业全面落实错峰生产措施,钢铁、电解铝、碳素等企业要采取企业或生产线停产等方式分别限产50%、30%、50%以上。
加强机动车污染排放管控,严厉打击非法中介和黄牛扰民行为,查处检测机构造假、降低检测标准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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